环评报告审批_东莞环保证件办理公司-翌骏环保
环评报告审批设定依据: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第十九条;②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第二十二条。
环评报告审批办理材料:①环评审批申请;②由有资质的环评单位编制的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》(或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》)两份及电子版; ③专家评审意见两份及电子版;④发改委备案、审批项目需附许可文件;⑤特殊项目需附其它部门出具的许可文件;⑥属其它项目中引入的子项目,需附主项目的环评文件及审批、东莞环境影响报告批复。
环评报告审批办理流程: ①窗口人员对材料进行初审,材料初审合格后予以受理,发放受理通知书;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,一次性告知申请人;②分局工作人员审核申报资料,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受理公示;③组织现场勘查; ④组织分局会审;⑤经办人提出拟办意见,科室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;⑥公示建设项目环评基本情况及拟审批意见;⑦文件签发与印发; ⑧申请人凭受理通知书在环保局窗口领取批复文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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